黃山高中招生 黃山高中招生計劃,距離今年的中考時間還有不到一個月的時間了,今年黃山市的高中招生已經公布,為此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了黃山高中招生 黃山高中招生計劃。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具體了解一下,大家可以參考一下。
一、認真落實普通高中招生相關政策
堅持按區域招生、按計劃招生和依據考生志愿原則進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市招生委員會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分區縣確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
1.普通高中招生對象。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對象為參加省、市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并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的初中畢業生。繼續實施省示范高中招收歷屆初中畢業生或實際就讀時間超過三年的應屆畢業生分數線上浮30分錄取政策。
2.普通高中招生依據。由中考總分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組成,市招生委員會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符合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照學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偡譃橹锌嘉幕n成績、政策性加分和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的總和。綜合素質評價在合格及以上的考生,方可被普通高中錄取;被省示范高中錄取的考生,其綜合素質總評結果必須達到良好及以上;兼有普及型高中教育功能的省示范高中(黃山一中、歙縣二中、黟縣中學、祁門一中)可錄取總評結果合格及以上的考生。
3.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根據省教育廳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大體相當要求及我市高中階段發展規劃,市教育局下達各區縣總計劃。各區縣教育局在不突破下達計劃的前提下,按照公、民辦學校統一管理的原則,根據各學校辦學條件、核定的辦學規模以及滿足新課程改革對走班教學的要求,結合上年度計劃完成和規范辦學行為等情況,合理制定轄區內各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的具體計劃,報市教育局核定后另文公布。各校錄取不得突破下達計劃數。
4.進一步規范招生范圍。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具體招生范圍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本市域內明確。地處縣域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本縣域內招生,地處設區市城區的公辦普通高中應在所在區或若干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現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按省廳招生政策規定,屯溪一中可面向黃山區、徽州區少量招生,其它公、民辦普通高中均面向本區縣招生。
5.強化落實招生規定。各公、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市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6.嚴格實行指標到校。繼續堅持將省示范高中學校80%招生指標分配到各公、民辦初中學校,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須達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到校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且就讀滿三年以及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校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中考時方可填報分配到該校的指標生志愿。指標適當向薄弱學校、農村學校傾斜,不得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
為保障農村轉移人口等流動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權益,符合以下情況的考生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標分配政策:(1)回戶籍所在地參加中考的應屆考生;(2)因父母工作調動或進城務工等正常原因轉學并已辦理相關手續的考生??h(區)域內學校間擇校性轉學,或同城轉學的,不享受轉入初中校指標到校計劃;歷屆生不享受指標到校計劃。具體指標分配和招生辦法分別由市教育局和相關區縣教育局另行下達,區縣分配方案于6月28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7.從嚴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得重復加分。
(1)《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所規定的加分對象和標準;
(2)烈士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3)臺灣籍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學業考試成績上增加10分投檔;
(6)軍人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 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要求執行;
(7)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公安廳 安徽省教育廳轉發公安部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公政治〔2018〕347號)規定執行;
(8)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加分參照《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19〕61號)規定執行。
8.切實維護志愿填報嚴肅性。根據省教育廳規定,公、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錄取未填報志愿的考生。繼續采用網上志愿填報方式,網絡志愿須反映考生本人及其監護人意愿,任何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違背考生及其監護人意愿代為填報。各初中學校要認真指導考生填報志愿,告知每位考生必須填報志愿,凡不填報志愿又不服從志愿調劑的,視為本年度放棄就讀普通高中學校資格。
9.妥善解決外省市考生回戶籍地就讀問題。不在本市參加中考的考生,原則上應在參加中考所在地錄取,然后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無法在中考所在地錄取的特殊地區考生,需要回戶籍地普通高中錄取的,必須在中招填報志愿前向戶籍所在區縣招生考試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交有效的中考成績、普高達線等證明材料。經審核后,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在外省參加中考的分數換算成我市中考分值后納入總計劃統一錄取,此類考生不享受省示范高中指標生名額。
10.規范錄取流程。普通高中志愿填報、招生錄取操作辦法由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此文件要求另行制定。
二、規范特殊類型招生
經批準的藝術、體育特色班可以繼續招收藝體特長生,歙縣二中體特班,屯溪二中藝體特色班,徽州一中傳媒班,黟縣中學美術班可面向全市招生。屯溪一中體特班自2021年秋季學期起暫停招生。
藝體特長生招生工作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相關學校要制定招生方案,于6月10日前報市教育考試院審定后公布施行。報考藝體特長生的初中畢業生必須通過專業測試,專業測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相關高中學校負責實施。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招生計劃、考生成績和志愿依次錄取,招生計劃未完成可適當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低于本校普通類分數線的8%。藝體特長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蛲瑢哟螌W校普通班級。
三、嚴格執行學籍管理規定
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將通過中小學學籍系統嚴格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注冊的審核把關。各公、民辦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錄學生,如接收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本校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或市域內普通高中借讀的學生,將按實際接收人數核減學校下一年度高中招生計劃。對擅自擴大招生計劃或自行錄取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冊高中學籍,不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對以異地借讀為名跨省轄市招生的將嚴肅查處。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招生學校和學生個人負責。
各公、民辦普通高中要建立規范的學生電子學籍,杜絕“人籍分離”現象。已正式錄取的學生,無故逾期一周不報到并辦理相關入學手續,視為自動放棄普通高中就學資格,招生學校不得為其注冊學籍。對被取消入學資格的新生,各學校應在一個月內報市教育局備案。已報到的學生在一個學期內曠課累計達一個月以上者,視為自動退學,學籍所在學校應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向市教育局申請辦理退學手續。
各學校要嚴格控制班額,班額最大不得超過55人。
四、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省廳和市防疫指揮部相關文件,落實“五個一律”“兩案九制”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強防控物資儲備,做好招生錄取期間各場所的測溫+驗碼、口罩+間距、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招生過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五、加強監督管理
1.加強招生工作的統籌和監控。市招生委員會成立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行陽光招生,完善普通高中招生公示制度、備案和公告制度。市教育局統籌組織招生錄取、投檔審批工作,在黃山教育網公告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招生結果。涉及指標到校政策和各初中學校享受的分配指標額度,各區縣教育局要通過門戶網站公布,各初中學校要在校務公開欄等顯著位置公開公示,做到家長、學生和社會應知盡知。
2.切實加大招生政策宣傳力度。市教育局將利用媒體、門戶網站宣傳和解讀各項招生政策,各區縣教育部門和初中學校要采取《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形式,明確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考試招生的政策。讓家長知曉凡報考我市普通高中必須參加我市組織的全省統一考試,并按照招生政策和規定的招生程序錄取,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籍。各校均無權錄取計劃和政策規定以外的學生,提醒學生和家長不要聽信個別學校虛假宣傳,以免造成不良后果。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簡章須經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面向社會和廣大考生進行宣傳。市教育局將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查。
3.實行招生問責制度。根據省教育廳要求,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紀律,對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其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在招生等規范辦學行為方面被查處的學校,將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招生計劃10%的比例相應減少其招生計劃。對違規跨省轄市招生的公辦普通高中,是省級示范高中的,省教育廳將撤銷其省級示范高中稱號,兩年內不得恢復;其他公辦普通高中根據隸屬關系由相應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處罰并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民辦普通高中因違規招生等受到省教育廳、市教育局通報、情節嚴重的,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兩年年檢不合格的,責令停止招生。
市教育局將加大對招生過程的監督和對違規違紀問題查處的力度,繼續將規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市政府對各區縣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和對區縣黨政領導干部教育督導考核。
請各區縣教育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區各中學。
黃山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各區縣教育局,市直各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進一步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努力讓每個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1〕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實施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
(一)嚴格執行免試就近入學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公、民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遵守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面談、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統一管理,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
(二)合理劃定學校招生范圍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縣域內適齡兒童少年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班額規定、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科學合理制定本地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區劃分方案,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全覆蓋。學區劃定后應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對方案進行論證,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同時積極做好宣傳,確保社會穩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嚴格執行免試、劃片、就近入學的要求,按照本地教育行政部門劃定的學區招生入學,不得違規招收學區外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鄉鎮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在縣域內確定招生范圍,鄉鎮寄宿制學校要優先安排留守兒童住宿。
(三)依法保障入學權利
各區縣要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及《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的通知》(黃政辦秘〔2018〕160號)等文件精神,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見附件),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各地要切實履行好義務教育控輟保學法定職責,發揮聯控聯保工作機制作用,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小學入學年齡原則上截至2021年8月31日年滿6周歲,在學校有學位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但截至2021年12月31日須年滿6周歲。各地不得超班額招收不足齡學生,對于放寬年齡招收的,必須經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公開規范辦理,公告辦法、流程和入學年齡的截止時間,不足齡入學的學生小學階段不得轉入其他有入學年齡限制的學校。各區縣要認真排查并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行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
起始年級全面落實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過考試分班,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起始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組建加強班、尖子班、升學班等。
二、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行為
免試入學是法律賦予所有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是義務教育的基本原則,適用于所有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在審批地范圍內招生,具體招生計劃、范圍、對象等由其審批機關明確,通過全市網上報名系統統一發布。報名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直接錄取,剩余的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籌,可適當跨縣域招生,但不得跨設區市招生。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通過全市網上報名系統實施電腦搖號(搖號辦法另行制定),邀請紀檢監察機關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錄取。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在原學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已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不再安排至公辦學校就讀。民辦一貫制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愿,采取直升的方式確認錄取,直升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的,一律按上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根據《中共黃山市委辦公廳黃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實施意見〉》精神,應當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支付其子女就讀高收費學校。各適齡兒童家長在選擇民辦學校時必須承諾無失信記錄。
三、全面統籌特殊類型和群體招生
(一)規范特殊類型招生
義務教育學校不得以“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雙語班”等名義招生。
(二)保障特殊群體教育
1.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切實落實“一人一案”,保障能夠接受普通教育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就近就便隨班就讀,為重度殘疾學生提供規范、有效的送教服務。
2.全面建立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義務教育學校就讀的,屬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
3.軍人子女入學按照《安徽省教育廳 安徽省軍區政治部轉發教育部辦公廳 總政治部干部部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號)和《安徽省擁軍優屬條例》要求執行。
4.高層次引進人才子女按照《中共黃山市委黃山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引進高層次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見》(黃字〔2015〕11號)和《關于做好“黃山優才卡”管理使用工作的通知》(黃人才辦〔2021〕4號)要求執行。
5.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切實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皖應急〔2019〕61號)要求執行。
6. 依據省廳及政府外事部門要求,做好外籍人員子女就學工作。
四、開展網上報名
為進一步推進我市“互聯網+政務服務”應用,今年將繼續使用市級義務教育階段網上報名平臺,市直、屯溪區、祁門縣縣城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及全市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全面實行網上報名、審核、分配,并通過政府大數據系統對報名信息進行校驗審核,為家長和學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其他區縣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是否參與網上報名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參與學校名單于2021年6月4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網上報名系統使用指南另文下發。
五、加強學生學籍管理
各區縣要嚴格執行省市學籍管理規定,通過學籍管理系統的服務功能,及時掌握招生、流動和輟學情況,為減少學生無序流動、全面實行就近入學、加強控輟保學提供技術支撐。要嚴格學籍管理規定,執行“籍隨人走、人籍一致”原則,學生入學后,原來已有學籍的,接收學校要通過學籍系統為學生轉接學籍;原來沒有學籍的,要為學生新建學籍;新生沒有到校報到入學的,不得通過招生程序將其學籍注冊成正式在校生。轉入、轉出學校和雙方學校學籍主管部門應當分別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學生學籍轉接。不得存在掛靠學籍問題,不得招收人籍分離的借讀生和無學籍學生。
六、落實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要求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兒童入托、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辦法的通知》(國衛辦疾控發〔2021〕4號)要求,各小學應當將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納入入學報名程序,通過入學招生簡章或報名須知等形式,通知所有一年級新生、轉入學生報名時須出具預防接種證,或出具接種單位提供的其他形式能夠評估兒童預防接種完成情況的資料。
七、做好疫情防控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省廳和市防疫指揮部相關文件,落實“五個一律”“兩案九制”及常態化疫情防控要求,加強防控物資儲備,做好招生入學期間各場所的測溫+驗碼、口罩+間距、消毒+通風等防控措施,切實做好招生過程中疫情防控工作。
八、全面加強監督管理
1.壓實工作責任。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國家和省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有關精神,積極穩妥推進招生工作。要結合實際,研究制定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實施,實施方案同時上報市教育局。要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執行好國家和省市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政策,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平穩有序。
2.強化監督檢查。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中小學招生入學的“十項禁令”,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嚴禁向社會公布未經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備案的招生簡章、招生廣告和自主招生方案,嚴禁虛假宣傳、欺騙學生和家長。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簡章、招生廣告、招生方案等的監管;在統一招生前,通過政務信息公開、媒體宣傳、學校網站等方式向社會統一發布招生計劃、招生簡章、招生時間、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信息,便于學生和家長選擇。各級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
3.嚴懲違規行為。各區縣要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及時制止和糾正違規行為,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對違規招生的學校及屬地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經辦人員要予以約談、通報批評,學校及個人均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對違規招生造成惡劣影響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民辦學校不得拒收學生、不得變相迫使學生放棄入學和轉學;因違規招生被教育行政部門通報的,年檢一律作為不合格處理,限期整改,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核減招生計劃;拒不執行改正的,依法依規處罰,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沒有取得辦學許可證的(含籌設期間)不得招生。市教育局繼續把規范中小學招生行為納入區縣政府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和對區縣黨政領導干部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考核中,對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列入督辦事項,責成屬地政府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問責。
4.廣泛宣傳引導。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新聞宣傳等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充分、深入、細致解讀本級中小學招生入學政策,確保學生及時了解應知、須知的政策內容。各義務教育學校要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長會等方式,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考試招生的政策。積極宣傳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確保沒有一個孩子因貧失學輟學。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2021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實施方案,6月1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備案后向社會公布,確保招生入學工作有序順利進行。聯系人:劉勝梅,電話:2512905,郵箱:hssjyjjjk@163.com。
黃山市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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